“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
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足馨堂足浴店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二)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难以逃生。
(三)用火用电设备多,私自拉接电线现象严重,容易发生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四)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大。
(五)员工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防自救能力差。
二、应采取的火灾预防措施
(一)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二)人走时必须“关电源、关煤气”。
(三)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四)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烟花、爆竹、燃油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五)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并不得停在室内。
(六)防火分隔是否按标准设置,明火厨房是否设置实体砖墙和乙级防火与其他部位分隔。
(七)疏散楼梯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与相邻场所的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八)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且保持完好有效。
(九)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
(十)外墙和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除宾馆和场所值班人员(不得超过1人)外,场所内晚上一律不得住人。
(十二)场所的管理员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应制订演练火灾应急预案
(一)场所失火后,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不应贪恋财物再次进入火场。
(二)要迅速向119报警,讲清失火的地点、现场情况。
(三)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四)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说明场所内的基本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五)单位应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消防疏散演练。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场所经营者如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过失引起火灾(如电瓶车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场所发生火灾后,殃及众邻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业主将房屋出租,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依法追究房东和租赁者的消防法律责任。
二○一七年二月
- 2025-04-25
- 2025-04-18
- 2025-04-11
- 2025-04-03
- 2025-04-02
- 2025-03-27
- 2025-03-20
-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