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制度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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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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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教师专业发展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园对教育教学和科教研工作质量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教学和科教研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责重多得”的原则,使我园管理与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1、公开课:

幼儿园每节3分,片级每节4分,昆山每节5分,苏州市每节10分,江苏省每节20分,全国每节30分。

2、论著奖:

发表:市级6分,大市级10分,省级15分。

市级  一等奖8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4分

大市级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省级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9分

3、基本功竞赛:

片级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市级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10分

大市级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8分  三等奖15分

省级  一等奖25分  二等奖23分  三等奖20分

国家级  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8分  三等奖25分

4、指导幼儿奖:

市级  一等奖6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4分

大市级  一等奖9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7分

省级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10分

国家级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7分  三等奖15分

幼儿发表作品(昆山市级以上),辅导老师每篇得5分。

以上考核每分10元。

                                           

                                                   锦溪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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