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溪中心幼儿园(含环湖幼儿园)2018年小班招生公告
各位小班新生家长:
根据《昆山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8】71号文件)的精神,我园将开展2018年小班新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于6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到锦溪中心幼儿园(环湖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依法缴纳社保的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至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持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于6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到锦溪中心幼儿园(环湖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4.房屋被征收人的子女报名办法:请带好原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拆迁办开具的到我园报名的证明,于6月9日~10日到锦溪中心幼儿园(环湖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5.集体户口报名办法: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三、录取方法:
根据2018年招生政策,锦溪中心幼儿园(环湖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于6月18日公示录取名单。
四、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学生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本)。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五、学区划分:
锦溪中心幼儿园学区:卫星村、联湖村、周家浜村、顾家浜村、长云村、袁甸村、陆泾村、南前村、狭港村、三联村、朱浜村、上下塘社区以及镇区邵甸港河以西区域。
环湖幼儿园学区:干家甸社区、孟子浜村、北管泾村、阮家浜村、张家厍村、计家墩、红霞村、虬泽村、盛塘村、马援庄村、锦溪花园社区以及镇区邵甸港河以东区域。
六、材料准备说明:
1.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装订。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3.招生咨询电话:中心园:57231001 环湖园:57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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